市检察院督导组检查强制医疗工作

4月1日上午,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查部主任杨永强、检察官助理梁辉一行,对市精神康复收治中心强制医疗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。我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翟歆明,副院长马雪红及相关科室中层干部随同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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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精神康复收治中心副主任吴军从收治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、强制医疗患者收治程序、管理制度等方面向杨主任一行做了介绍;重点汇报了我院收治的强制医疗患者基本情况、疾病表现及近期量化评价结果。检查组逐一询问了强制医疗对象的身体状况、社会支持系统、权益保障、监护人诉求及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情况。

杨永强主任对我院此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他指出,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相关法律条款,遵照《人民检查院强制医疗执行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《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》的规定和要求,提高对强制医疗工作的重视程度,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有效推动我市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。

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翟歆明作了表态发言。他表示,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法委、市检察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,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,依法履责,提升技术,规范服务,为平安宝鸡建设贡献力量。

(精防办供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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